11/05/2010

警长的车

总警长的车子被偷。

也被还回来。

这是什么意思?

Minta Maaf, Tesilap Sapu。

是挑衅还是认错?

如果说,车子被还回来了,以为事情告一段落,那么,子民应该笑还是哭?

意思是,日后我们车子被偷了,那也只能算倒霉是吧??

也许有人会说,警长也不想。

那么,就应该任由此风滋长是吧?

当然,如果此刻警长大声喝令,偷车者该判重刑,那么就会让人觉得此人不过就体会了切身之痛而已。

可是,总好过像目前一样,对偷车行为漠不关心。

没错,警长要做些什么,我们市民是不能窥测他们的机密啦。

可是,真的不应该说些什么话吗?

不愿多说,这就是警长应尽的责任?

驾美车,就活该被偷被抢是吧?

能不能肃立正风,整顿令人胆寒的社会?


从古至今,从来没有一本经典告诉我们,自己财务和所拥有,必须在窃贼拿取的时候拱手让上。

没有一个法典,告诉我们为了躲开窃贼的伤害,就必须选择放弃自己的财务和所拥有。

那么,为什么21世纪的今天,我们就被灌输,走路时候手袋要挂在靠里面的手臂上、不要走在暗巷、东西被抢就要马上丢下财务然后转身快逃、车子被撞不要下车……

真理竟然是,我们必须对窃贼们悉心提供贡品。

理由是,为了自己安危。

那我想盗窃们可以组成联盟,由他们照顾我们安危,那我们免税,把钱都给盗匪就好了。

我们知道,警察能力真的有限,所以我没有强迫你们怎么做啊,就辞职,然后盗贼们之中找一个领导人,我们给你钱,供奉你提供我们安危的条件。

反正要当盗贼很简单嘛,不用考试,也不用有种族歧视,更不会有阶层观念,最重要的是,吃钱都可以光明正大。

普天同庆。

satu Malaysia.

盗贼还真神通广大,能偷警长的车,也能换回来却没有人知道,最重要的是警长也不敢多说什么,多威风。


加油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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